考勤制度
(2017年2月修订)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龙岗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二、考勤
1.学校办公室为考勤统筹部门,负责上下班、全校性会议(集会)出勤的常规管理、劳动纪律抽查、请假备案及岗位津贴扣除等相关工作。
2.中层部门、年级组(或学科集中办公的学科组)安排考勤人员,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教师活动进行考勤登记。
3.学校实行非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出校门登记制度(校车接送公务人员除外),学校办公室每周汇总公示一次。
三、请假
1.各类请假期限按区教育局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教师请假与审批
(1)半天内,口头报告年级长(或主管处室负责人,行政会成员报告分管校长),工作自行协调,年级长登记,并于月底将半天假登记表送学校办公室备案;一个月内半天假达到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的需按累计天数书面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半天假累计超过1天的,对照事假、病假的相关规定扣除绩效工资。
(2)请假1至2天,依次报年级长、教学处书面审批,工作自行协调。
(3)请假3至5天,依次报年级长、教学处、教学副校长书面审批;工作自行协调,确有困难的,请年级长、教学处协调。
(4)请假6天以上,依次报年级长、教学处、教学副校长、校长审批,在与同事协调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分担方案报请年级长、教学处协调解决。
(5)请假一天以上的,年级长在本年级群和行政群中通报请假信息。
3.职工请假参照教师请假流程,按请假期限依次由主管处室、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请假申报单由请假人交学校办公室备案。
4.教职工大会请假由校长审批,教师校本培训请假由教学副校长审批,请假情况交会议(培训)主持人公布。
5.因情况紧急无法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一天内委托同事到年级长(职工到处室负责人)处登记,先与同事协商提出工作分担方案,并按预期天数审批权限逐级电话报告上级,事后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6.完成审批手续的书面请假单由请假人交年级长保存,月底由年级长统一交学校办公室备案;请假一个月以上的,学校按规定报送街道教办、区教育局备案。
7.因公出差一天及以上的也须填写书面请假申报单,工作分担方案报年级、教学处备案。
四、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扣除标准按照《龙岗区教育系统请假实施细则》及《天成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