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天成学校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天成学校校外配餐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第一章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18】81号文)的要求,天成学校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下学期将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天成学校2018年学生午餐配餐服务。天成学校现有在校学生716人,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180人。(新学期一、七年级的需求未统计)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三、发布公告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17:00。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18 年7月27日17点之前送至天成学校由相关负责人现场收取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书面回执。
(1.没提供配餐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资料不予收取。2.超过7月27日17点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五、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2018 年8月1日上午9点在天成学校三楼行政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分,优选出前三家配餐企业后,进行评分公示(校门口及学校家长群)。
六、综合评分方法: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综合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评分项: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基础证件: 营业执照(须为深圳市企业)、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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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扫码确认) A.2000万(含)以上; B.1000万(含)-2000万(不含); C.1000万(不含)以下 |
2 |
经营项目饭盒制售单班限生产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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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班限生产份数: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内容为准) A.5000份(不含)以上; B.3000份(不含)-5000份(含); C.1500份(不含)-3000份(含); D.1500份(含)以下 |
3 |
配送中心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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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场所面积: (投标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车间照片及内景图片。) A.5000㎡(不含)以上; B.3000㎡(不含)-5000㎡(含); C.1500㎡(不含)-3000㎡(含); D.1500㎡(含)以下. |
4 |
餐饮营养师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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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配置营养师数量: A.有2名餐饮营养师的; B.有1名餐饮营养师的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餐饮营养师资质证明和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新成立配餐企业(以《食品经营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则要求至少配置有一名营养师,该也可算分。 |
5 |
质量保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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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须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食堂日用品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不健全 |
6 |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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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不健全 |
7 |
配送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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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服务方案:评价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不健全 |
8 |
其他具备资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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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3.HACCP体系认证; □ 4.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 具备中央厨房资质认证 □ A.具备4项 B.具备3项 C.具备2项 D.具备1项 |
9 |
配餐企业学校校外配餐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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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合同对象须为深圳市范围学校,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同一学校不能叠加,封顶十份合同。 A.5份及以上 B.4份 C.3份 D.2份 E.1份 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跨度需满一学期,才视为有效合同。 |
七、评委: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七人)
八、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在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等因素投票确定1家配餐企业。(2018年8月2日前)
九、将选定的一家配餐企业投标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经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2018年8月5日前完成上交)
十、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署合同。(2018年8月7日)
十一、联系人:李桂雄老师 13510242765
刘化宇老师 13622354285
投诉电话:2828005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饭盒制售单班最大生产份数是否超过供餐份数上限及新学期配餐企业供餐剩余饭盒制售份数产能证明材料。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7.配餐价格及餐标(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元,配餐标准为两荤一素:大荤(肉类) 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 克+蔬菜 克+米饭 克+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09月01日至2019年01月19日(该时间段为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集体投票,支持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该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19年7月31日;集体投票支持票数少于三分之二,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学校于新学期开学前10天统计本校是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告知配餐企业,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支付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 学生未用餐,已交款项的退款
(2) 中途退出的学生已交款项的退款
(3) 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包括新学期一、七年级学生)
2. 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天成学校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