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告学生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为切实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长,激励优秀学生追求进步,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现将本学期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文件精神告知与您,请您认真阅读资助指南,如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的家庭,请您与2019年10月10日前将材料上交给班主任。
凡是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注册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一年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可想其就读学校(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申请国家级各级政府设立的国家资助项目,具体项目、申请以及所有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表格名称:JSSSHBZ表格 |
对象及必备条件 |
资助标准 |
发放方式 |
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负责资助,我市仅负责在校状态确认,不重复资助。 |
由广东省地方财政出资, 每生每年3000元。 |
由户籍地负责发放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城乡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或者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的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
小学 |
寄宿生:1000元/年 (每学期500元) |
原则上发放至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 |
非寄宿生:500元/年 (每学期250元) |
初中 |
寄宿生:1250元/年 (每学期625元) |
非寄宿生:625元/年 (每学期312.5元) |
说明: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国家或广东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以下涉及建档立卡的,请参阅此说明)
二、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费资助,申请条件:
表格名称:XSFFZZ表格 |
对象及必备条件 |
资助标准 |
发放方式 |
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
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发布 |
发放学生服实物,或者发放现金 |
三、申请材料清单(SQCLQD表格)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4种材料:
表格名称:SQCLQD表格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
必须 |
2 |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
必须 |
3 |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
必须 |
4 |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特困供养的材料; 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 交其中一种。 |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国家资助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9722366 15999695336 李老师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天成学校
2019年9月25日
《天成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告知家长书》回执单
班级 |
学生姓名 |
是否已阅读该信 |
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学生家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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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您在2019年9月29日前将此回执单交给班主任。